正义网南通9月9日电(通讯员崔达华 张恺怡)言语威胁强迫他人购买大量烟花爆竹,一经调查,还是无证经营。近日,经江苏省启东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王三因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2021年1月,启东市公安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烟花、爆竹零售商张华的仓库里近期堆放了大量烟花爆竹。经过民警分析,张华极有可能存在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并进行交易的情况。经过民警蹲点守候,在晚间发现王三用货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审查期间,本以为王三只是同张华一样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这一行政违法行为,但通过仔细审查全部案情,民警还发现了王三强迫张华交易的违法犯罪行为,在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王三又主动交代了其非法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
原来,临近春节时正是售卖烟花爆竹的好时机,原本从事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批发的王三不满足于平日微薄的利润,便以张华拿私货售卖为把柄威胁其购买自己的货物,并且多次在微信上言语威胁张华:“你不买我的货,我就去举报你,把这几百箱烟花全在你厂门口放了。”“你要是买了,让我挣个5000,咱俩都能过个好年。”深感害怕的张华被逼无奈,只好先后两次同意购买,交易数额近10万元。
检察官介绍,本案中,王三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属无证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构成非法经营罪。此外,王三以言语威胁等方式强迫他人购买商品,情节严重,构成强迫交易罪。(以上涉案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