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出台 今年9月1日起施行
2021/8/12 山里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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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网/萍乡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罗建华报道:8月10日上午,《萍乡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围绕《条例》的制作背景、制作过程、主要内容及贯彻实施做了详细介绍,并围绕市民关注的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据了解,《条例》)已由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30日通过,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6月2日批准,已于2021年6月9日公布,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9月1日,《条例》将正式实施,萍乡市公安局作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将以《条例》实施为新起点,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积极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以强有力的措施,把《条例》贯彻好、落实好,真正惠及市民群众。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下,在全体市民的自觉遵守和一线干警、志愿者的共同努力下,萍乡市的禁燃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中心城区空气质量大幅改善。通过在中心城区实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该市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断增加;中心城区垃圾数量大幅下降。减少了因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纸屑、黄土、残留物等,特别是春节期间显得尤为突出;中心城区火灾事故大幅减少。连续三年未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引起的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社会各界反响普遍认同。大多数市民支持、配合禁燃,普遍认为城市禁燃既减少大气、噪声污染,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也减少了因烟花爆竹引发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禁燃政策得到了广大市民群众的衷心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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