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反对“一刀切”式禁燃?(修订稿)
2020/3/31 山里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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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反对“一刀切”式禁燃?(修订稿)

——关于科学发展优秀传统文化产业烟花爆竹的紧急建议

市政协委员 敖桂明

中国是烟花爆竹的发源地,制作和燃放烟花爆竹已经有1400多年的历史。中国是烟花爆竹最大的生产国和消费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近43万家,从业人员超过400万人,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是中华民族婚丧嫁娶、节日喜庆不可或缺的千年民俗,同时也是跨国文化交流中展示中国文化的一张亮丽名片。

然而,2020年3月17日,由萍乡市公安局起草,以市公安局、司法局名义发布的《关于向全市人民征求意见的公告》,将《萍乡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推向了全体市民(见《萍乡日报》2020年3月18日第4版),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反对的声音也同时爆发,顿时民间物议沸腾!

仔细研读该“条例”的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我们不难发现,自2018年市政府强力推行的“限燃”政策已悄然转向。《条例》第8条赫然明示:“本市主城区范围内的安源区、开发区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各县(区)人民政府应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确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并予以公布。”《条例》第9条还特别规定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八种地点如车站、市场、加油站、学校、医院和国家机关等。

这意味着,《条例》一旦实施,萍乡市的主城区部分地段“限燃”政策改为主城区“全域”“禁燃”;

《条例》第7条赫然明示:“本条例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这意味着,《条例》一旦实施,萍乡市主城区范围内的安源区和开发区内的烟花爆竹销售门店将被赶尽杀绝,不再合法;

通览整个《条例》,没有对“禁燃”时段的区分,比如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等特殊节日和婚丧嫁娶等特殊节点,询之于市公安局征求意见的联系人,也得到确认。

这意味着,《条例》一旦实施,萍乡市主城区范围内的安源区和开发区全域禁燃的时段是全年365天,亦即全区域全时段全覆盖;

又见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举行立法听证会的公告》,拟于2020年4月8日在博韬律师事务所举行听证会,而后根据市人大立法规划拟报请市人大常委会。

这意味着,《条例》一旦无修改并顺利通过,上述“全区域全时段全覆盖”“禁燃”将以立法形式固化,市民再在主城区燃放即涉嫌违法!

我们认为,如果按上述程序和内容匆促立法,不但法理不足,而且将大概率引发民意撕裂,民生凋敝,遭受重创的烟花爆竹行业将哀鸿遍野,民不聊生:

一、不可因安全事故而因噎废食。

以烟花爆竹没有大规模禁放的2009年为例,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巡视员陈姝萍做客公安部网站,就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关情况,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时指出, 2009年春节期间,全国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人身伤亡事故1681起,造成5人死亡、1857人受伤。造成燃放伤亡事故的原因主要是燃放者操作不当和产品质量不合格。而2009年春节期间全国发生交通事故1600多起,700多人死亡。按照这个立法逻辑恐怕应该先把汽车禁行禁卖。

同理,烟酒有害,我们不禁烟酒;槟榔有害,我们还招商引资。安全在于管理,烟花爆竹的安全隐患主要在于生产、运输、存储和燃放这几个环节,只要提升标准,加强防范,严抠细节,安全应当可控。

二、不可将雾霾成因栽赃嫁祸。

大气质量变差,雾霾时常光顾,这也是被少数环保人士用来诟病烟花爆竹的托词之一。事实上,中国科学院2017年3月1日发布关于灰霾追因与控制等专项研究成果,该研究主要聚焦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分析这些典型区域霾形成的原因,为控制霾污染提供科学可行的技术和政策解决方案。科研人员目前确认我国大气污染由煤烟型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及其他污染相叠加构成,工业排放、居民面源和交通源三方面的控制是关键。2018年5月14日,北京市发布了新一轮的细颗粒物(PM2.5)来源解析最新研究成果。研究表明,北京市全年PM2.5主要来源中本地排放占三分之二,区域传输占三分之一。从北京市当前本地大气PM2.5来源特征看,移动源(汽车尾气)占比最大,达45%。按照中国传统习俗烟花爆竹燃放,在时间上基本是1+2+1+361模式即除夕当晚至初一早上是烟花爆竹燃放的最高峰,基本家家户户都放炮并且量最大;初五和元宵节次之;清明祭祖仅在城郊墓地燃放较为集中但总量不大;其余361天老百姓仅在婚丧嫁娶、开业庆典等零星燃放。真正能对空气质量可能造成影响的仅有除夕当晚至初一1天至多再加上初五和元宵节2天。但是,这几天恰逢长假,返乡探亲人员离城,城内机动车减少、工厂和工地基本停工等有利因素的存在,抵消了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的负面影响。

此外,对于燃放烟花爆竹所造成的噪音,其实也完全可控。中国是烟花爆竹最大的生产和出口国,欧美等发达国家燃放的烟花爆竹95%以上来自中国。中国可以借鉴国外的通行做法,通过修订产品标准将燃放烟花爆竹的噪音降到可接受的范围。如韩国进口烟花爆竹时就要求爆竹瞬间爆炸声音不能超过85分贝(人可接受的噪音值)。如果国家标准修订后,中国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是完全能够生产出噪音在可接受范围内的烟花爆竹。

三、不可因小失大而自缚手脚自毁长城。

众所周知,中国的烟花爆竹有四大主产区:江西的万载和上栗,湖南的浏阳和醴陵。研判手头掌握的几份文件,比如宜春市万载县委办公室和万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第18号文件,《关于印发<万载县推进花炮产业高质量跨越性发展十二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又比如长达30页的《浏阳市花炮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以及日前(2020年3月13日)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刚刚印发的《烟花爆竹原辅材料产品质量“黑名单”制度》,还有该局联合应急管理局、鞭炮烟花产业发展中心印发的《关于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确保产品质量的通知》,前者(万载)旨在“重塑‘万载花炮’品牌”,后者(浏阳)旨在“加速推进烟花爆竹产业转型升级,建立健全烟花爆竹产业链产品质量信用监管体系和质量倒逼机制。”通过以上可以看出本省的万载和邻省的浏阳,他们都在一以贯之地推进烟花爆竹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而反观自身,我市目前正拟推出的《条例》一旦实施,不啻自废武功,自断经脉,并将市场份额拱手相让。

更何况,“禁燃”新政一旦实施,必将推高政府管理成本,给公安和应急部门带来极大的压力和沉重的负担。每年春节期间,大中城市政府更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确保烟花爆竹禁放安全。仅以北京市为例,据北京市政府烟花办负责人介绍,2018年除夕当天,北京市启动市、区、街乡三级指挥部,全市共出动各类防控力量82万余人,其中公安部门启动最高防控等级,消防部门启动一级战备,前置机动巡逻控制,加强重点地区备勤;安监部门强化烟花配送、销售的安全监管;环保部门加大大气监测、预警发布;城管等部门加强环境秩序保障力度。同时,相关部门将禁放区域划分为5004个看护网格,部署10万名看护力量,实名制进行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和发现劝阻、查处违规等禁放看护工作。与有关部门公布的2013年底北京市常驻人口数量(约2115万人)相比,仅在除夕当晚,为烟花爆竹禁放提供安全公共产品服务人员,与享受这项服务公众在人数上的比例,达到1:25.48。也就是说,每存在不足26个有可能燃放烟花爆竹的公民,北京市的各级政府就要付出1个人力,从事相应的安全管控保障工作。

四、不可悍然割裂文化传统,更不能人为新增贫困人口。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重点领域明确提到传统文化产品:“推动传统文化产品产业化、规模化发展。针对文房四宝、烟花爆竹、竹藤、丝绸、瓷器、漆器等产业发展需求,加快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制定”。烟花爆竹文化,经唐、宋、元、明各代而逮至清朝、民国,再经新中国成立后的各个时期,续存1400多年。可见,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文化习俗, 其最初的目的是驱邪, 而后演变至为节日增添喜庆色彩。该习俗经过长年经月的累积沉淀逐渐渗透至普通民众日常生活里, 成为我国普通百姓生活中, 尤其是节假喜庆时不可或缺的部分。烟花爆竹以其绚丽多彩、灿烂夺目、响彻寰宇的特质,构成了中华民族一种特有的民俗景观,并且影响到整个世界。从中国北京到英国伦敦,从加拿大蒙特利尔到阿联酋迪拜,中国烟花一次又一次,在世界各地的夜空中绽放。烟花爆竹是一种火药文明,也是一种视觉艺术,更是一种喜庆文化。由于它视觉上的绚丽多姿,寓意上的吉祥喜庆,因而与中国传统民俗文化深深结缘。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让烟花爆竹在中国城市重现绽放,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大战略任务,对于传承中华文脉、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文化素养、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烟花爆竹产业延续千余年也是养活无数弱势农民的重要扶贫产业。据统计,一箱价值100元的烟花,其中29元工资(给农村弱势农民)、6元税收、8元物流运费、12元利润、45元原辅材料销售。以长沙市为例,400亿元烟花爆竹产值,能让40万人人均收入达到近3万以上,缴纳24亿税收,8000辆大小货车运输,800个生产企业家人均赚100万元,2000个产业链配套企业各赚50万元,能让近80亿的资金流入本地市场,能让35万个农民工就业,让16万个家庭没有留守儿童,让100万名本地农民脱贫致富。可以设想,如果强行“一刀切”禁燃,必将导致众多以此为业的上下游产业如机械制造、化工、造纸、纸箱、印刷、包装、物流、广告设计、建筑以及餐饮、服装等三产服务行业,其上下链条上的工人和农民收入锐减,地方政府的财税收入也将锐减,甚或造成大量厂店倒闭和致贫返贫现象,从而影响提前脱贫和如期小康的大业。

基于以上案由,我们认为,当前就烟花爆竹禁燃立法不但条件尚不成熟,而且弊大于利;“限”改“禁”更是流害无穷。为此,我们紧急而强烈地建议:

一、暂缓报请市人大立法。

结合历史经验可知,立法易,修法难,立恶法易,立良法难。如果在民意汹汹的今天,非要霸王硬上弓,势必招致民怨四起。而立法后执法不严又将损害法律的尊严,毕竟“法不责众”,而违法燃放一次罚款100-500元,这对很多烟花爆竹的拥趸者来说只是小事一桩,物超所值。

从法理上看,“一刀切”式禁燃也与上位法存在冲突。国务院《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于2006年颁布实施以来,对进一步加强我国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运输、燃放的规范管理,促进烟花爆竹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条例》明确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该规定的立法本意是考虑在特定时段和相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产品可能出现安全问题,地方政府可以相应设置禁限放时段和区域,但《条例》自始至终并未规定可以以“一刀切”的方式全面禁放;2016年,国务院印发《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计划(2016–2020)》,明确将烟花爆竹作为传统文化列入重点提升领域;2018年3月1日实施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安监总局第93号令),也没有禁止生产和销售烟花爆竹产品,而是进一步明确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能力和经营条件。这表明在国家层面,各级政府和部门应该强化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管理,而非予以全面禁止。

二、暂时保持限燃政策。

之前执行的限燃政策,其实质是分时段分区域禁燃,既纾解了民意,又兼及了安全和环保。市民也已经在逐步接受,可以考虑继续保持。像珠海市人民政府,他们就是定时定点可燃,其他时间和地点不许燃放,其指定地点是情侣北路,限定时间为农历除夕20时至次日凌晨1时;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和十五19时至24时。

就萍乡民俗而言,春节期间除大年三十、初一、初二、初三和十五元宵节之外,大年初七和清明这两个时间节点也要做特殊考虑。建议只在春节期间(初一至十五)和清明节(防火为要)这两个时段做出明确的定时定点限燃,其他时段和地点除国务院《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明令禁止的时、地外均不限制,更不要禁止。

三、对上栗县实施特殊政策。

省人民政府对花炮产业本身也高度重视,2015年,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烟花爆竹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明确指出“烟花爆竹产业是我省的传统产业,在满足群众喜庆娱乐活动需求、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提出了“到2020年,全省烟花爆竹产业保持稳步发展,力争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0亿元以上,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50%,国际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的发展目标。

上栗县是烟花爆竹发源地和主产区,拥有1400余年的传承和发展历史,是始终没有断流的中华传统文化。烟花爆竹产业是市场需要、政府认可的产业。2006年8月上栗花炮传统制作技艺被列入江西省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8年9月上栗烟花爆竹传统制作技艺经国务院批准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目前,上栗县现有合法花炮生产企业400余家,经营和批发企业20家,零售网点上千余个,产业链企业安排劳动就业人员近20万人,花炮生产企业直接发放职工工资每年20余亿元,产业惠及10万个家庭。应该也可以对上栗实施特殊政策,将上栗县列为不限燃地区,网开一面,自由发展。目前,上栗和其近邻浏阳的明面竞争及暗中较劲日趋白热化并渐显败象,此都因政策所致(其实上栗在很多地方可以直接向浏阳“抄作业”),但上栗人一直在努力,一直在奋进,这从一个侧面也可佐证:浏阳有李畋墓和李畋庙(醴陵有李畋镇),上栗有李畋故居和李畋公园及李畋雕像,他们有花炮博物馆,我们有花炮博览园,他们去年拍有院线电影《李畋传奇》,我们早年就有上栗作家撰著《李畋传》……

四、解放思想,勇于担当,科学发展。

面对国内禁限放政策升级,国内市场大幅压缩,加之消费者观念转变等行业困局,烟花爆竹行业不能退缩和彷徨,而应加强行业自律,推进标准化建设,跳出行业看行业,及早谋划转型升级逆势发展。对标安全和环保,坚强地“活下去”;走差异化、高端化、专业化发展道路,做到质量提升和价格提升,稳定地“升上去”;合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舆论负面影响,全力地“降下去”;拓展销售渠道,加大技术与资本对外输出力度,寻找国外新兴市场,大胆地“走出去”。最终要推动产品向安全型、环保型、科技型,产业向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规模化、集团化迈进。

正如中宣部《半月谈》杂志所言,“一刀切”禁放烟花爆竹等政策“万分正确,十分无用”。经济低迷之下,有关部门更应高瞻远瞩,立足长远,在严格管理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逆行扶持,建议出台推进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最新文件,建议组建独立的传统产业发展中心(含电瓷、工业陶瓷)或烟花爆竹管理局,助推行业进步。

古时和近代的烟花爆竹,不独作为一种民俗用品长期存在,从历史文献上看,它还一直被认为是卫生防疫用品,并以此功用和名义出口到国外,“避瘴消毒”,“驱瘟祛疫”,千年民俗,文化自信,岂可一禁了之?现今新冠肺炎尚未完全消退,疫情之下,民生多艰,又岂可雪上加霜伤口撒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能否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最能看出一个干部的党性和作风。”“改革推进到今天,比认识更重要的是决心,比方法更重要的是担当。”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尤其强调,广大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努力创造属于新时代的光辉业绩。”期待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从善如流,收回成命,不忘初心,勇于担当!

附:提案联名委员(排名不分先后):

  1. 易建强(安源区人):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自动化所博士生导师
  2. 何绍鹏:省政协委员,市政协常委,萍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
  3. 秦斌武:市政协常委,金坪烟花董事长
  4. 张黎明:市政协常委,银河杜仲董事长
  5. 甘远龙:市政协委员,江西省水彩画艺委会副主任,萍乡市美术家协会名誉主席
  6. 陆玉:市政协常委,萍乡广播电视台编导
  7. 周友田:市政协委员,萍乡市书法家协会副主席,禅宗文化研究专家
  8. 邓志辉:市政协委员,安源妇幼保健院院长
  9. 秦华: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副局长
  10. 杨庆康:市政协委员,上栗县政协副主席
  11. 周敬华:市政协委员,萍乡中学教师
  12. 彭波:市政协委员,波波物流董事长
  13. 林启明:市政协委员,杨岐山出口花炮厂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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