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之乡”湖南浏阳爆炸事故警示:安全生产红线不可逾越
2019/12/25 山里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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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相关部门调查认定,12月4日,“烟花之乡”湖南浏阳发生的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13人受伤(其中重伤3人),另有4人受轻微伤,是一起违法违规生产引发,且存在谎报、瞒报和失职渎职行为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和违纪违法行为的事故。湖南省委、省政府对该事故进行了提级调查,同时,由省纪委监委、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组,彻查事故相关情况及瞒报、谎报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截至目前已有10名涉案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人被采取留置措施,另有3名干部被先期免职。

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生产和监管责任不落实就有可能导致无法预计的后果和不可挽回的损失。据新华社报道,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系浏阳市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超许可范围、超定员、超药量、改变工房用途违法组织生产,属地安全监管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制止事发企业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可见,事发地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种种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依然屡禁不止,监管环节存在漏洞、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相关工作落实不到位。更令人愤慨的是,事故发生后,事发企业股东、法人代表及相关管理人员竟然转移藏匿遇难人员遗体,伙同浏阳市澄潭江镇有关公职人员谎报、瞒报事故信息,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对此,应从严从重予以惩处,以儆效尤。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就安全生产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明确提出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分析研究2020年经济工作时,强调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必须深刻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坚持最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坚持极端负责的精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担起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近来,根据党中央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不少地方、单位结合实际,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区域、重点场所,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突出推动解决树立新发展理念不牢固、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走过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等各方面突出问题。有的还对近年来发生过的安全环保事故(事件)进行核查、梳理,集中整治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一些地方纪检监察机关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通过强化政治监督,严格日常监督,压实责任主体完善制度、补短板补漏洞,完善制度机制,为从根本上防范安全风险做了不少具体工作。

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考验着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政治担当,考验着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落实。血的教训惨痛而深刻,必须牢牢记取。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坚决纠治安全生产领域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腐败问题,对漠视人民生命、违纪违法者坚决惩处,绝不手软,绝不姑息。要督促地方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管理单位落实好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上下贯通、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中国纪检监察报评论员 聂新鑫)

(原标题:“烟花之乡”爆炸事故警示:安全生产红线不可逾越)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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