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上午,石狮市应急管理局联合蚶江镇、市消防大队深入蚶江镇阿峰烟花爆竹零售店、蚶江供销社存储点,开展现场检查。
执法人员仔细查看了零售店的消防安全、简易喷淋装置配置、门框间距、烟花爆竹是否纳入应急管理“流向系统”等。在此次现场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本着“既查病又开方”的原则,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详细的整改意见,并帮助烟花爆竹零售店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措施。市应急管理局将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和整改进度进行督促,严格把控,确保烟花爆竹零售店按时完成整改,安全经营。
据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明确规定,烟花爆竹零售店不得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现象;应配备5kg及以上的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放在便于取用位置;搬运烟花爆竹进出的门宽不宜小于1.2m。(记者高荣芳通讯员谢国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