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发布国庆安全保障期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非金属矿山和煤矿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通告为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本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非金属矿山和煤矿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措施通告如下:一、本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工企业、加油站、油库及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和长期零售网点等单位要严格落实反恐怖防范标准以及相关要求,对各种物防、技防设备设施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有效。二、2019年9月20日至10月7日,本市加油站要严格落实北京市公安局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强化全市加油站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京公内保字〔2013〕1612号)要求,严格散装油销售和自助加油管理,原则上停止散装油销售和自助加油,严格落实卸油操作规程,加强现场人员值守。三、本市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用途等情况。四、2019年9月20日至10月7日,本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工企业生产厂区和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要实行封闭管理,严格出入登记制度,严禁外界无关车辆、人员入厂入库。五、2019年9月20日前,本市涉氯、涉氨单位要对储存使用场所的视频监控、泄漏报警、喷淋、通风、吸收等装置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六、2019年9月20日至10月7日,本市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和长期零售点停止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七、2019年9月20日至10月7日,本市金属非金属矿山及尾矿库企业暂时停止爆破、掘进、采矿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停止容易产生粉尘的破碎、铲装、运输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严格对矿山火工品管控,实行矿山火工品零存放;煤矿企业暂时停止爆破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严格火工品管理。八、2019年9月20日至10月7日,各相关企业停止非必要的有限空间作业。九、2019年9月20日至10月7日,各相关企业要安排领导带班,专职安全员24小时值守,并加强对生产经营场所重点部位及周边的安全巡查。
十、各相关企业要对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进行检查,做好应急处置准备。要及时处理各种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并按规定向应急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
十一、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