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应急管理局回应“烟花爆竹企业退出补偿资金不到位”
2019/9/10 山里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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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9月7日,原炎陵县隆昌烟花爆竹厂负责人在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投诉“炎陵县烟花爆竹企业退出后补偿资金没到位”,根据有关文件和实际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退出原因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整顿治理促进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16)16号)、《湖南省落后烟花爆竹企业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湘烟花整(2016)1号)、《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顿治理和关闭退出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株政办发(2016)22号)和《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炎陵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炎政办法(2016)62号)文件要求,我县作为烟花爆竹非主产县,为优化烟花爆竹生产产业布局,从而引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向浏醴等重点产区集中或自愿有序退出,炎陵县隆昌烟花爆竹厂于2016年自愿整体退出。


二、奖补情况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落后烟花爆竹企业退出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奖补范围: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两证齐全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按照一本证为一家经营企业为单位进行奖补,而非按生产线奖补。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落后烟花爆竹企业退出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企(2016)14号)和《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炎陵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炎政办法(2016)62号)文件精神,省、市、县三级已按文件奖补标准将奖补资金全部支付到位。


炎陵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9月9日


来源:湖南日报、声华在线、投诉直通车


关于烟花爆竹企业退出后补偿资金不到位的诉求

我叫谭生*,湖南省炎陵县隆昌烟花爆竹厂企业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烟花爆竹非主产区全部由“政府引导”企业自愿退出,炎陵县隆昌烟花爆竹生产厂,于2016年6月30日退出,而当时领导对我厂承诺以周边县市退补方式进行补偿,1位普通百姓为响应政府号召无奈之下全部退出(当时说奖补资金必须参照周边县来定)。

一、企业从2002年开始从事生产经营,从开始建厂到投入生产,历尽各种艰难,人力物力的投入,让我付出巨大,补偿资金只有147万左右,真是杯水车薪。

二、周边县市的补偿情况。攸县除省市补偿外,攸县政府补偿每厂100万元,醴陵鞭炮线每厂补偿52万元,烟花线每厂补偿130万元,而炎陵鞭炮补偿5万元,烟花线补偿未见分文,其次攸县、醴陵都是不适宜扩建而自动关闭,我县是无论什么条件,比其它县都好,未发生任何责任事故,一句话全部关闭,没有商量余地,不再从事生产经营。

三、实事求是来讲,早几年当地政府为了发展我县经济,鼓励民间企业或个人投资设厂或引资办厂时,我们为炎陵人民提供不少的就业岗位,为炎陵的经济建设添砖加瓦,作出了贡献,而今政府违背对我们的承诺,我无数次的找县领导都无结果,一拖就是两年,补偿金仍然没有着落,实在是寒心。我从新建到生产14年时间,每年生产的利润加现有补偿款与实际投入相差甚远。并且我厂都是资不低债,我们的亲朋好友,员工纷纷上门要债包括银行也天天在逼,负债累累。恳求上级政府领导为察民情,所有职工集资的银行贷款民间资金如何偿还,望上级领导为我们申诉补偿资金,还清债务,否则我们全家又要到何处地方避债过年,望政府救苦救难,解决我家实际困难,渡过难关。望回复为盼炎陵县隆昌烟花爆竹 。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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