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福建省烟花爆竹行业协会是在省有关职能管理部门支持和省民政厅批准下,于今年1月3日正式成立的。成立以来,我协会完成了组织架构的搭建、明确人员分工、制订行业自律公约、组建专家工作委员会(行业专家库)、完成省内部分地区的调研活动,建立了微信公众号和协会网站,创办《八闽花炮》期刊。在5月22日我协会召开的福建省2019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分析会暨企业产销订货会上,与会代表对我省烟花爆竹禁放限放问题提出很多很好的看法与建议,希望向省有关部门反映。作为一个新成立的行业协会,本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初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精神,我协会专家工作委员会就烟花爆竹燃放问题,多次召集行业专家认真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现状问题
烟花爆竹是传承千余年的文化艺术产品,燃放烟花爆竹可以给燃放者和观赏者以极大的幸福感和欢乐感,为人们美好生活增添绚丽的色彩。但近年来,全省范围内有很多地方由于快速发展形成的城区高楼林立、汽车保有量大幅增加等原因,管理部门出于安全和环保等方面考虑,相继发文在主城区范围禁放烟花爆竹,部分地方发文在整个行政区域内(包括乡镇和农村),不分地段、不分时间段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甚至把烟花爆竹以极端化、妖魔化的方式做禁放宣传;特别是有的地区向中小学生发放“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陈规陋习”的否决春节传统文化的传单,是一种对历史不负责任的行为。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规定:地方政府可以确定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地点、时间、种类。但是个别地方政府出现超越该条例的规定,采取“一刀切”的禁放限放政策:一是在区域上采取“一刀切”,不依法划定禁放限放的地点,而是将城市建成区、甚至违法扩大到郊区、农村等全区域禁放限放;二是在产品种类上采取“一刀切”,对危险性十分微小、对环境影响程度很低的玩具类、旋转类、喷花类等种类的烟花爆竹,也不加区别纳入禁放限放的范围,烟花爆竹行业遭受到极大的挑战。究其原因:一是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曲解,没有按照其精神实质去执行;二是部分地方领导怕承担责任,对安全环保缺乏信心;三是跟风、没有切合实际做深入的调查研究,甚至无依据夸大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使人们误认为节日燃放烟花爆竹是造成雾霾的主要原因。采取“一刀切”禁放限放政策将导致中华民族传承千余年的文化习俗和节日民俗失去传承。烟花爆竹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烟花爆竹协会正在推动烟花爆竹燃放习俗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申遗来全面保护和提升烟花爆竹这一历史悠久的文化产品,使烟花爆竹这一民族瑰宝生生不息、代代相传;采取“一刀切”禁放限放政策侵犯了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以及消费者的合法权利。我省目前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40多家、零售企业近万多家,合法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营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其合法的权利应受到法律保护;采取“一刀切”禁放限放政策将导致非法烟花爆竹的生产和销售,给社会安全造成巨大隐患。从历史经验看,由于合法市场被限制或关闭,人民群众有燃放烟花爆竹的需求,群众自发的市场需求必然导致非法的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利润空间增大,各种私炮、土炮和超规格炮迅速泛滥,必然给社会安全造成更大的安全隐患。
二、当前烟花爆竹行业利好机遇
(一)综合发力伸张民意,在危机中寻找发展机遇。
烟花爆竹传统文化在当今经济社会生活中仍然是绵延千年的文化情结。2014“中国烟花爆竹民俗文化调研”活动、2018“烟花爆竹与节日民俗”全国学术研讨会,都在积极呼吁、挖掘和丰富烟花爆竹精神文化内涵。2017年中央电视台春晚歌曲《满城烟花》,2018年中央电视台《烟火里的乡愁》专题片,都是文化界利用文艺作品渲染烟花爆竹的美好意境。2019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张学武、黄晓玲为中国烟花爆竹行业提案《让烟花爆竹在中国城市重现绽放》、《支持烟花爆竹传统产业健康发展,杜绝‘一刀切’禁放政策》,为烟花爆竹产业发出了正义的呼声。特别是全国政协委员诸葛彩华《关于合理引导和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促进产业良性发展的提案》已立案。
(二)努力探索安全可控、低碳环保的科学发展之路,新型安全环保烟花爆竹产品将占领市场。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坚持“安全、环保、创新、高质量发展”的道路,在产品的改革创新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近年来烟花爆竹行业加大降烟、除尘、脱硫、减噪等方面的科研攻关力度,成功研发出无硫发射药、微烟引线、环保型鞭炮、安全环保组合烟花等众多新材料和新产品。一些低烟无硫、适应新形势下城市燃放的小型烟花相继面世,微烟、无烟、无尘产品也在积极研发当中。只要严格控制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标准特别是药量,烟花爆竹的安全隐患是完全可以控制的。
(三)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理念深入人心,在全行业已形成共识。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坚定不移的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据有关部委统计: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全国连续40个月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率先退出“高危”行业,实现行业安全生产无重大事故的目标。只要加强对非法经营和非法储存的打击力度,就能有效控制经营环节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烟花爆竹污染空气的说法是夸大事实、是误解。
通过多次专家论证和权威检测,烟花爆竹产业的安全与环保是可控的,燃放是有时限的、很短暂的、对环保影响很小的。即使是一场大型焰火燃放,PM2.5日平均浓度和年平均浓度都远远低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的极限浓度值,烟花爆竹燃放不是大气中PM2.5颗粒的主要来源,其产生的PM1.0与汽车尾气、工业生产相比微乎其微。全国四大主产区之一的浏阳几乎天天都在燃放烟花爆竹,空气质量优良日达95.6%,浏阳市还是荣膺了2018“绿色发展典范城市”的称号。今年5月10日晚,第十四届中国(浏阳)国际花炮文化节开幕,在主会场花炮观礼台和分会场浏阳河城区段,共有8万发礼花点缀浏阳夜空,焰火燃放总时长28分钟,呈现“一河诗画、满城烟花”的极致焰火盛宴,浏阳市环保局数据监测显示,燃放当天和第二天浏阳空气质量依然保持优良状态。事实和数据就是最好的证明。
三、科学合理引导规范烟花爆竹燃放的建议
(一)正确看待老百姓燃放烟花爆竹的民俗需求,合理确定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
习近平指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禁限放区域、时段、品种,是民心所向,势在必行。
一是在燃放区域方面,禁放区域主要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禁放区域为依据来划定;限放区域可控制在设区市的主城区,但不宜城市区域全面限放;二是在燃放时段方面,在主城区宜实施限放政策,即在农历腊月二十四、除夕、元旦、春节期间、元宵、清明、端午、国庆、中秋节等传统节日期间允许燃放,其他时段可实行禁放;三是在城市边缘地区、郊区以及农村等地区,则实施开放管理,只要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范围内都不要加以限制;四是在燃放烟花爆竹种类方面不应“一刀切”,有很多烟花爆竹产品,如冷光烟花、各类玩具烟花和传统小爆竹、新型安全环保小产品等都是安全环保产品,不应加以限制;五是因地制宜,不同区域燃放不同级别的烟花。
(二)加大烟花爆竹燃放标准的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燃放烟花爆竹的舆论导向。
烟花爆竹燃放后短期内对燃放区域空气确实有影响,但经过专业机构测试研究证明不是导致雾霾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国烟花爆竹生产整体水准已达到发达国家的安全环保标准。
建议宣传部门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的正面舆论引导,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客观公正报道,引导人民群众以安全文明的方式合理正确燃放烟花爆竹。相关部门加强对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普及。
(三)实施烟花爆竹市场准入制度,增加零售网点数量,加强市场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近年来,烟花爆竹燃放事故的发生,除了燃放者违规操作外,多数是由于非法经营引发的。建议公安、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制定烟花爆竹产品市场准入标准,对进入市场销售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逐一审核、登记、备案,从源头上防止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进入市场销售。强化行业信用管理,让违法违规者受到警示与惩戒。建议各级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齐抓共管,严厉打击和处罚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产品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和零售经营户,严厉打击和处罚非法经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同时,科学布局、适当合理增加零售网点数量,方便群众就近购买,更有效杜绝非法、伪劣、走私泛滥,保护合法经营和消费者权益,让老百姓在安全燃放中体验烟花爆竹的乐趣。
(四)出台和完善烟花爆竹产品标准,引导产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产品分级、城市分区,限时确定燃放产品。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城市烟花标准,对烟花爆竹C级产品进行细分C1、C2、C3、C4级,对其中C3、C4级等安全产品应允许在城市燃放,并在现有D级产品的基础上,按照无噪音、无污染、无人身危害的安全环保要求制定城市烟花标准,全面促进产业升级。同时,尽快制订《烟花爆竹个人燃放类产品燃放安全等级》,实现与发达国家一样,普通的烟花爆竹可以在超市里销售。
(五)开展焰火晚会等燃放活动,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水平。
近年来,省外一些城市在重要节日由政府主导安排焰火燃放活动,效果很好,国庆、中秋、元旦、春节、元宵节等焰火表演给广大民众带来了视觉盛宴,营造了别具一格的节日气息,很受大众的喜爱。建议我省适当放开地方政府、单位在国庆、中秋、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组织焰火燃放,以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水平。
以上意见,专此报告。
福建省烟花爆竹行业协会
2019年5月28日
抄报: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厅、供销社。
抄送:福州市人大法工委、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供销社。
来源:福建省烟花爆竹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