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产业发展!市应急管理局就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解答(二)
2019/4/24 山里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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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产业发展!

优化服务!我们永远在路上!

 


上期,

我们就烟花爆竹换证相关事宜进行解答!

今天,

针对安全执法检查、高温停产等事宜,

我们进行回复!


 

安全执法检查是否过于频繁?

烟花爆竹属于高危行业之一,危险系数和事故发生率较其他行业高,目前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与法律法规要求相差较大。


为确保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稳定,国家、省、长沙市应急管理部门多次发文,明确要求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按照“三凡”(凡安全不达标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凡停产后拒不整改的企业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凡冒险违章指挥作业的组织者一律依法追究责任)要求,持续开展“强执法,防事故”专项行动,抓实抓牢安全生产大排查、大体检、大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采取有效工作措施,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我市对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检查,一是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执法计划开展;二是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烟花爆竹行业的特殊性,适时开展必要的专项行动。同时,为了及时排查治理隐患,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把一些安全观念淡薄、安全管理混乱、安全投入不足、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执法检查频次,进行严管重罚。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高温、春节后复工审批管理流程是否繁琐?

按照国家、省、长沙市应急管理部门有关工作要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停产复工必须实行申报审查制度。


2019年,为减轻企业负担,浏阳全面简化复工审批流程。一是简化审批表格内容,取消不必要报送的资料;二是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让企业最多“跑一次”;三是提高审批效率,要求必须在2天内完成所有审查流程;四是安全条件好,安全管理规范,且2018年度无安全生产事故、未受到立案处罚的企业,可实行免审查,报乡镇(街道)安监站备案后,可自行组织复工生产。


同时,浏阳市应急管理局明确要求,在企业复工审批过程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拖延、推诿等懒政行为,严禁对企业“索、拿、卡、要”。

高温季节、重大活动期间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停产是否太多?

按照《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 11652-2012)要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直接接触烟火药的操作工序室温超过34℃,其他危险工序室温超过36℃应当停止生产。


近年来高温季节,我市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允许一类企业和二类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可以在七月份组织生产,同时特批了少数企业在八月份组织生产,并没有实行高温季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停产“一刀切”的政策;


关于重大活动期间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药物线暂停生产的要求,是落实上级统一安排,更是确保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发展的需要。今年全国人大、政协会议期间,我市主动争取上级支持,没有强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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