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醴陵市落后烟花爆竹生产工区退出工作实施方案》(醴政办发〔2018〕16号)的规定。经自愿退出烟花爆竹生产工区申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市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拟对第一批40家自愿退出并符合奖补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工区实行奖补。现将拟退出的工区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8年12月25日至2018年12月29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所公示的烟花爆竹生产工区有异议的,请向市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应加盖公章并署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个人意见应署名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不受理匿名举报。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