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贴封条、交叉督查……
随着10月11日零时开始实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分步停产休整,安监部门工作人员深入企业,督查企业落实停产休整情况,并指导企业利用停产期对生产厂区设施进行完善。
按停产休整要求,特许生产企业的亮珠、药柱生产工序自10月16日12:00前停止生产;内筒筑药生产工序自10月16日18:00前停止生产;其他带药工序自10月17日24:00停止生产。
也就是说,全市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药工序全部进入停产休整期,持续到10月25日24时,不过无药工序企业可自行组织生产。
停产休整期间,各企业应对涉药工房、生产现场进行全面清理,妥善处理生产垃圾和销毁危险性废弃物,生产线上不得滞留化工原材料、药物、半成品、成品等危险品,所有药物、有药半成品及成品等危险品必须分类入库落锁存放。
各企业要安排专人24小时留守值班,加强安全巡查和保卫巡逻,并做好记录。确保生产区和库区停产休整期间的安全,确保不发生药物(含易制爆原材料、有药半成品、成品等)被盗、被抢、流失等事件,遇重大涉险事项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及安监部门或公安部门报告。
各企业要利用停产休整契机,扎实完善“三库四防”安全设施设备,对电气线路、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安防设施等进行检修、维护。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企业停产休整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安委办将组织对停产休整情况进行交叉督查,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将从严从重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