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注意了!
为深刻汲取江西上栗9·22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旺季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省、长沙市有关要求,市安委办经研究决定:
从10月11日零时至10月25日24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实行分步停产休整。
分步停产时间安排
一、下列企业可生产至2017年10月17日,10月18日零时起至10月25日24时有药生产工序(组盆串引、包装褙皮、打内筒泥底等1.3级工序除外,下同)停产休整:
1.一类企业(一、二、三类企业是指根据浏花管发〔2017〕10号文件划定的类别,下同);
2.二、三类企业中的出口产品生产企业(需提供出口订单或委托生产出口产品协议);
3.黑火药、引火线生产企业。
二、其他企业自2017年10月11日零时起至10月25日24时有药生产工序停产休整。
三、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无药工序可自行组织生产。
停产休整前工作要求
各企业要合理安排本企业生产计划,制定停产休整方案,做好停产休整准备工作,严禁在停产休整前抢时间、超人员、超药量、超能力盲目生产、储存。各安监站要加强对企业停产休整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停产休整期间工作要求
1.全面排查清理。各企业应对涉药工房、生产现场进行全面清理,妥善处理生产垃圾和销毁危险性废弃物,生产线上不得滞留化工原材料、药物、半成品、成品等危险品,所有药物、有药半成品及成品等危险品必须分类入库落锁存放。
2.落实值班巡查。各企业要安排专人24小时留守值班,加强安全巡查和保卫巡逻,并做好记录。确保生产区和库区停产休整期间的安全,确保不发生药物(含易制爆原材料、有药半成品、成品等)被盗、被抢、流失等事件,遇重大涉险事项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及安监部门或公安部门报告。
3.完善安全设施。各企业要利用停产休整契机,扎实完善“三库四防”安全设施设备,对电气线路、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安防设施等进行检修、维护。
复工要求
1.特许生产企业(即一类企业,二、三类出口企业,黑火药和引火线企业)10月11日-17日的生产实行备案制。由符合要求的企业填报《2017年十九大期间烟花爆竹企业生产备案表》(见附件),申报至各乡镇、街道,再由各乡镇、街道汇总生产企业名单于10月10日前报烟花爆竹安全监察大队办公室备案(电话83813885,邮箱:1006904539@qq.com)。
2.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复产,已经通过高温停产复产审查的,可不再进行审查,于10月26日零时可自行复工生产;对未通过高温停产复产审查的,需经高温停产复产相关程序审查,方可复工生产。
根据《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企业停产休整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拒不执行停产休整要求、停产休整期间擅自开工生产的,要严格按修改后的《浏阳市烟花爆竹行业刚性执法处罚标准》(浏安监发〔2017〕64号文件)顶格处罚。对因停产休整措施执行不力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企业和相关人员责任。
市安委办将按照《通知》要求,由领导带队组织烟花爆竹安全监察大队各联组对各乡镇、街道落实停产休整情况进行交叉督查。督查情况将作为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季度讲评的重要依据,对停产休整措施执行不力或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及发生安全事故的,将在浏阳日报进行曝光,并追究所在乡镇、街道相关领导责任。